很會唱歌跳舞就是花瓶嗎?
上個月,我們成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,邀請越南語教學節目主持人陳凰鳳女士擔任主委,還有來自社會各領域的新住民、新二代擔任委員。
之所以沒有像國民黨找前官員擔任主委,因為我們認為新住民生活在台灣很長的時間中,他們在各個領域的近身觀察,更能細緻指出制度要改善的地方。
身為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的王娟萍女士,竟然說找來「很會唱歌跳舞、很會主持」的新住民朋友是「花瓶委員會」。這真的很不恰當。
不敢相信到現在,還有人必須要因為自己的外表、從事的工作,就要被認為「只是花瓶?」,擅於主持就不適合參與公共事務嗎?喜歡跳舞唱歌就不懂政策嗎?這不僅是性別歧視,更是職業歧視。
我能理解上ㄧ輩還是不少人對於職業,特別是演藝、體育歧視貶低,這其實讓很多我們這代有才華的孩子,從小被迫要放棄自己熱愛且擅長的事情。這不僅造成個人的痛苦,更是整個台灣社會的損失。
衷心希望,我們這ㄧ代人要有自覺地去抵制這種想法,畢竟,歧視常常都是在不自覺中發生的。